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高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镇政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条例和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晓峰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坤云同志任副组长的河西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建办干事、行政办干事为成员。党建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锦绣河西”公众号,行政办负责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发布。2020年特设立便民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高平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制定了《河西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河西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我镇积极推进完善低保、救灾救济;粮食直补、种养殖补贴、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社保、医保、优抚、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对各行政村、镇直单位、企业、各站所的宣传指导力度,确保了各项政府重点信息积极、准确、全面公开。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过程中,主要采取以下了措施:一是加强宣传。通过高平市人民政府网、“锦绣河西”公众号、电子屏、河西小报、党务村务公开栏等媒介、下乡宣传、印发政策宣传海报、服务手册等各类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指导。采取下发文件、培训指导等方式对各行政村、各站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工作水平。
(三)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镇政府2020年以来通过网络和其他公开渠道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3条,其中在高平市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96条,“锦绣河西”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965条,公园电子屏、各行政村村务公开栏、电子屏等公开信息682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1743条信息中,党务政务类63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6.4%;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65条,占总体比例15.2%;工作动态536条,占总体比例为30.7%;其他信息308条,占总体比例为17.7%。
3.信息公开的形式及措施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及时有效了解信息,我镇采用“高平市人民政府网”网站、“锦绣河西”微信公众平台、河西镇滨河公园大屏幕、各村电子屏、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和载体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5 | 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3 | 4 | 79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0 | 0 | |
行政强制 | 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明显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公开信息条数不多;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改进措施如下:
1.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
我镇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
我镇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交服务功能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并及时对政府网站上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继续加大对部门网站、微信、LED屏、公开栏等公开载体建设力度,增加群众了解信息来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