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乡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分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通过高平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xgp.gov.cn/)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宁乡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条例和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建宁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乡党政办干事任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全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按照高平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高平市建宁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建宁乡政府2021年通过网络和其他公开渠道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1条,其中在“清凉建宁”微信公众信息平台(2021年8月22日关停)发布信息92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2021条信息中,党务政务类17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6%;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49条,占总体比例15.2%;工作动态368条,占总体比例为37.5%;其他信息291条,占总体比例为29.7%。
3.信息公开的形式及措施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及时有效了解信息,采用“高平市人民政府网”网站、“清凉建宁”微信公众平台、短信群发、机关单位大屏幕、各村电子屏、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和载体进行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依据高平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完善低保、五保、救灾救济;粮食直补、种养殖补贴、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社保、医保、优抚、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对各行政村、乡直单位、企业、各站所的宣传指导力度,确保了各项政府重点信息积极、准确、全面公开。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过程中,主要采取以下了措施:一是加强宣传。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党务村务公开等媒体、下乡宣传、印发宣传政策、服务手册等各类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指导。采取培训指导等方式对各行政村、各站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工作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开展情况
2021年建宁乡接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鉴于申请人与申请公开事项无直接关系,予以了退回。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21年建宁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共接受群众当面咨询约1837条,均已按时办结。咨询内容主要为低保、五保、扶贫、救灾救济;粮食直补、种养殖补贴、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社保、医保、优抚、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虽然全乡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明显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公开信息条数不多;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
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交服务功能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并及时对政府网站上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继续加大对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公开栏等公开载体建设力度,增加群众了解信息来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