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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南城办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1/2023-0017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南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标      题: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在全街道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南办字〔2023〕8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在全街道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15 发布机构: 南城街道办事处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在全街道开展高处作业专项

排查整治的通知


南办字〔2023〕83号


各村(社区)、各企业、单位:

近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高平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23〕53号)文件精神,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我市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摸底排查各行业、各领域高处作业基本情况,明确标准、划定范围,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分类辨识、分级管理,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全街道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各类高处作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高处作业排查整治到位,特成立南城街街道高处作业排查整治领导组。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霍书洋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书记、主任组成。

办事处各分管领导负责对各自分管行业的高处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各村(社区)负责对各自辖区高处作业企业、 场所进行摸底调查。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四、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所指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

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范围为全街道各村(社区)、各行各业存在高处作业的场所。

五、整治内容

(一)是否建立健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是否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记录。

(三)是否对高处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风险辨识,并制定管控措施和建立相应的台账。

(四)在进行高处作业时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检查制度,作业前是否进行作业审批,并建立检查记录。

(五)是否配备并正确使用了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网等防护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有效。

(六)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管理责任牌。

(七)是否编制有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开展了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科室)要成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各自辖区内高处作业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将高处作业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不可以使用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并要经常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所有存在高处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压实监管责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科室)要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对各自辖区内开展一次全面排摸、摸清各自高处作业单位、场所的底数,建立一套高处作业企业单位台账、组织一次企业作业人员培训、建立一套高处作业管理机制、开展一轮安全检查、挂牌整治一批问题隐患、集中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对全部高处作业场所逐个落实具体责任人和包保责任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全面自查自纠,对照文件中的整治内容,逐项进行落实,规范各项高处作业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技术交底,并做好高处作业的审批和记录,配备好各项应急防护设施设备,做好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和责任牌,编制防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各企业单位要把高处作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高处作业的管理特点和广大作业人员文化低、流动性大、管理松散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同时,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及时将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建立举报渠道,鼓励企业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督查问责。办事处将加大对全街道高处作业专项排查整治的督查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进行约谈通报。对检查过程中,各村(社区)和有关企业单位应该发现而未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部门责任人责任。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发生高处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企业、单位要在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实行信息上报制度,将《南城街街道办事处高处作业企业、场所排查摸底表》于10月30日前及时摸底完成上报办事处安委办(安监站),以后每半月将专项排查整治情况,上报处安委办,以便统一汇总上报市安委办。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工作总结于2024年1月2日上报处安委办。

联系电话:0356-5233130

邮 箱:13935625222@139.com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