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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南城办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1/2024-0008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南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标      题: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转发《高平市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南办字〔2024〕1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转发《高平市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23 发布机构: 南城街道办事处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

关于转发《高平市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

通     知

南办字〔2024〕18号

各有关村:

现将《高平市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2日

高平市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晋城市决策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新发展阶段全市农村厕所革命,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根据《晋城市2024年农村户厕改造行动计划》(晋市农居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2024年,全市改厕工作以整村推进为重点,以水冲式卫生厕所+污水管网为主要模式,新改造农村户厕2500座(具体任务见附表)。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2.在已完成改水改污但未达到整村推进标准的村实施户厕改造提升工程,按照水冲式卫生厕所+污水管网模式,改造提升卫生厕所1000座(具体任务见附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把“新厕使用率、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把农民认同、农民参与、农民满意作为农村厕所革命的根本要求贯穿改厕工作始终。不大包大揽,不替农民做主,不搞强迫命令,尊重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投工投劳,变“要我改”为“我要改”。鼓励支持整村推进和集中连片式改造。

(二)坚持三改同步,统筹推进。凡是实施双改工程的村庄同步推进户厕改造,按水冲式卫生厕所标准改造,达到整村推进比例。已经改水改污,但改厕未达整村推进比例的要继续推进改造,不是水冲式卫生厕所的要提升改造为水冲式卫生厕所。

(三)坚持因村施策,粪污利用。各乡(镇、办)要统筹考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利用。厕所粪污经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与生活污水一并集中收集、终端处理,实现达标利用。粪污利用要坚持就地就近就农,与当地农业生产相结合,实现粪污资源化。

(四)坚持进院入室,建拆结合。农村户厕改造要坚持进院入室。不具备进院入室条件,且改厕意愿不强的农户暂不实施改造。厕所改造完成后,原有的旱厕必须拆除填埋,并对拆除区域进行环境整治,整体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水平。

(五)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建管同步,建立健全农村厕所改造与后续使用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多样化、市场化管护方式,持续巩固提升农村改厕成效。

三、技术要求与奖补标准

(一)技术规范:农村户厕改造要参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8-2020)。

(二)奖补标准: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自愿改厕。任务内改造厕所,除上级奖补资金外,我市按1000元/座进行配套。鼓励整村推进农村厕所改造,积极争取中央奖补资金。超额完成部分列入下一年度奖补指标。

(三)使用要求:各乡(镇、办)要统筹用好各级改厕奖补资金,合理确定改造价格,节约资金可统筹用于污水管网改造、厕所的改造提升、旧厕所拆除、问题厕所整改、拆除后空地绿化美化及后续管护等工作。在后续管护中,要立足高效,坚持长远,形成长效运转机制。农村改厕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得从中列支工作经费。

四、时间安排

(一)摸排阶段(2024年4月10日~4月20日)
各乡(镇、办)要制定改厕方案,任务具体到村;要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要求和各项任务重要时间节点;各村要逐户摸排,确定改厕名单,并登记造册。

(二)实施阶段(2024年4月20日~10月30日)
改厕任务:各乡(镇、办)要按照任务要求,深入到村,督促村党支部按照民主决策程序,确定施工方式,公示决策结果,确保程序规范;要尽快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改造质量;要做好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全过程信息收集,图片采集,做好信息录入,规范档案管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4月10日~12月30日)
农村改造户厕经村初验、乡(镇、办)自验合格并录入高平市户厕信息管理系统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在接到申请后聘请第三方抽验核查,依据抽验核查结果出具户厕改造验收报告。验收通过后,在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拨付改厕补助资金。

五、几点要求

(一)及时更新改厕信息。乡村两级要以村为单位建立改厕用户台账,将改厕户主、改厕模式、改厕时间、户主身份证、是否享受政策补助等基本信息准确上传农村户厕管理系统,市乡村三级要及时动态掌握农村改厕情况。

(二)科学制定改厕方案。乡村两级要分别制定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方案,按照“一户一厕”要求,明确改厕范围、模式和时间节点。原则上,3年内列入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村以及5年内拟调整的空心村和撤并衰退村庄、地质条件恶劣村、严重缺水村等不列入改造计划。

(三)建立完善管护机制。乡(镇、办)对农户改厕工作负总责,坚持政府、村委、村民共谋共建共管机制。乡镇是辖区内改厕工作管理主体,村委是管理运行、维护维修责任主体。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农户厕所以群众自我管理为主。各乡(镇、办)今年要在管护机制建立上下功夫,出亮点,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农民付费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管护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用得满意、用得放心。

(四)落实农户知情制度。改厕完成后,要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户正确使用厕所。改厕前村委会与农户必须签订《农户改厕知情同意书》,改厕后通过发放《厕所使用须知》方式告知农户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五)推进厕所粪污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积极推动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解决好粪污排放和利用问题。集中建设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要统筹考虑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六)强化施工安全监管。要明确专人负责农村改厕的组织、施工、安全等工作,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要严把质量关,严格施工标准,防止化粪池回填不规范出现雨后下沉、地面裂缝、未做防渗等问题。要切实做好储水桶、化粪池等部位的防冻措施。要落实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保修责任和返修责任。

(七)规范档案严格验收。加强档案资料管理,以乡(镇、办)为单位建立改厕工作台账,达到“一户一档、一村一册、一乡镇一台账”要求,同时做好会议文件、调查统计、人员培训、合同签订等资料归档工作。要严格改厕验收程序,对完成的户厕改造,村级要自验,各乡(镇、办)要初验,初验通过后,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抽验,抽查比例不低于15%。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将其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运营维护等工作,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立健全农村改厕建设机制,不断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管护机制。未建立管护机制者,乡(镇、办)不得拨付奖补资金;改厕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改造厕所出现大面积未通过验收问题,相关村委不得评先评优。

(三)加强督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办)改厕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开展常态化督查调度,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将日常工作和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四)注重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卫生改厕知识,强化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