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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1/2025-0005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南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24日
标      题: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南办字〔2025〕4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24日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7-24 发布机构: 南城街道办事处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南办字〔2025〕45号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南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5日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2025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本街道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统一领导原则: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社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 快速反应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能够迅速响应,快速处置,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 科学防治原则: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运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开展监测、预警、抢险救援等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

(四)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成立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街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指 挥 长:霍书洋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韩 磊  街道人工委主任

     王 飞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党建办主任

     韩红波    街道党工委委员、南城派出所所长

     李 芳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张海伟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建峰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秦鹏宇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光宇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汗青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石 玲  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王 健  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范慧梅  街道办事处三级主任科员

     王枫涛  街道党政综合办主任

成员:各村(社区)包村(社区)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支部指导员、村(居)委会主任、项目办公室、安监站、交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相关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和完善本街道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街道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情况。

4.决定启动和终止本街道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统一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

5.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项目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党建办主任王飞兼任。

职责: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与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联络沟通;收集、分析、汇总地质灾害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组报告;传达应急指挥组的指令,协调各应急工作组的行动;组织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负责地质灾害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1.抢险救援组:由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自然资源所、武装部、派出所、消防救援队伍、社区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负责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抢救被压埋人员和财产,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

2.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组织医疗救援队伍赶赴灾害现场,开展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医疗需求,防止疫病流行。

3.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维护灾害现场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加强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哄抢、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4.物资保障组:由办公室牵头,民政所、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配合。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供应,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及时到位。

5.转移安置组:由民政所牵头,各社区配合。负责组织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

6.灾情监测组:由自然资源所牵头,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监测,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及时提供监测数据和灾情信息,为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7.宣传报道组:由文化办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信息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正确引导舆论。

8.善后处理组:由民政所牵头,财政所、司法所等配合。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补偿、抚慰、抚恤等善后工作,协调解决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

1.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充分利用专业监测设备和群测群防手段,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测。加强与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气象部门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监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监测内容与方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位移、地下水变化等情况进行监测,采用地面观测、仪器测量、卫星遥感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3.监测人员与职责:明确监测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监测人员要定期对隐患点进行巡查和监测,及时记录监测数据,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

(二)预警

1.预警分级:根据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将预警分为四级,即红色预警(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橙色预警(中型地质灾害)、黄色预警(小型地质灾害)、蓝色预警(地质灾害险情)。

2.预警发布: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各社区、相关部门和单位传达。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覆盖到所有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和人群。

3.预警响应:各社区、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查,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做好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的准备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社区干部、灾害信息员、监测人员或其他知情人员应立即向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核实情况,并在1小时内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越级上报。

2.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规模、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

(二)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灾害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开展自救互救工作。迅速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设置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灾害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应急响应启动:根据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街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应急工作组要迅速赶赴灾害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处置措施

抢险救援: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抢救被压埋人员和财产,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

医疗救护:医疗救护组要迅速赶赴灾害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运,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病流行。

治安保卫:治安保卫组要维护灾害现场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加强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组要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和救助。

灾情监测:灾情监测组要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实时监测,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及时提供监测数据和灾情信息,为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物资保障:物资保障组要及时组织调配应急物资,保障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宣传报道:宣传报道组要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信息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正确引导舆论,稳定社会秩序。

(三)应急结束

1.应急结束条件: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得到有效控制,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灾区生活基本恢复正常,经街道应急指挥部组织评估确认后,宣布应急结束。

2.应急结束程序:应急结束由街道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上级政府批准后,由街道应急指挥部发布应急结束公告。应急结束后,各应急工作组要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和总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受灾群众安置:民政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通过发放救灾物资、提供临时住所、开展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2.损失评估: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方面。评估结果作为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的重要依据。

3.保险理赔:街道办事处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受灾群众和企业的保险理赔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和企业减少损失。

(二)恢复重建

1.恢复重建规划:街道办事处根据地质灾害损失评估结果和上级政府的要求,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明确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进度安排。

2.恢复重建实施: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恢复重建规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优先恢复受灾群众的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秩序。

3.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政府的恢复重建资金支持,同时整合街道财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多渠道筹集恢复重建资金,确保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调查与评估

1.调查:应急结束后,街道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地质灾害的成因、发生过程、灾害损失等进行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

2.评估:对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处置措施的有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能力、物资保障的充足性等方面。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应急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更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责任追究:对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灾害损失扩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