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街街道办事处野外用火和秸秆焚烧典型案例情况通报
春耕春种即将全面展开,森林火灾隐患增加,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复杂。南城街街道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对焚烧农作物秸秆,野外违规用火等行为的巡查,对故意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依据相关法律予以严重惩罚。现将近期野外用火和秸秆焚烧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5年2月14日,南城办朴村张某太,在自家耕地上焚烧荒草,由南城派出所进行调查后,确定过火面积约1.5亩,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处罚。
案例二:
2025年2月27日,南城办谷口村陈某花,在自家耕地内焚烧地边荒草,引发火情火警,火情现场位于南城办庄子村北耕地内,过火面积约1.5亩,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处罚。
案例三:
2025年3月23日,南城办桥北社区李某涛,上坟烧纸,在路边自带铁桶内烧纸,因天气干燥风大,引发火情火警,火情现场位于南城办朴村地界,过火面积约0.3亩,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处罚。
案例四:
2025年3月23日,南城办唐庄村李某璐,在村公墓上坟烧纸,因天气干燥风大,引发火情火警。经勘查,火情现场位于南城办唐庄村公墓,过火面积约1.5亩,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春季护林防火特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焚烧秸秆,请广大群众朋友们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积极配合,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在巡逻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用火情况,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严重火灾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大农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增强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为建设幸福南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最后祝广大农民朋友们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南城街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