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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神农镇

高平市神农镇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9-10 发布机构: 神农镇人民政府

高平市神农镇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神农镇位于山西省高平市东北部,距高平市区10公里,与长治、长子两县交界,总面积50.87平方公里,辖33个行政村,镇域常驻人口2.5万余人,产业主要以文化旅游为主。

  一、主要职能

  1.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办理高平市委、市政府政府交办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神农镇部门决算主要包括神农镇政府和神农镇中心学校两个单位构成。其中:神农镇政府在职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22,共42人;神农镇中心学校在职事业编制124人。

  神农镇人民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财政所、农业站、林业站、水利站、统计站、民政办、便民服务大厅、农经站、文化站等科室。

  神农镇中心校下设神农镇初级中心学校、神农镇中心小学校等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神农镇人民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78.20万元;2019年度总收入6624.16万元,比上年增加2938.02万元,增加79.7%,增加原因为项目支出(208国道征迁补偿)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3.8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84.02万元,其他收入(粮食风险基金)166.3万元。

  2019年决算总支出为6287.76万元,比上年增加2518.99万元,增加66.84%,其中:基本支出1766.89万元,项目支出4520.87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19万元,教育支出994.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19万元,农林水支出25.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56万元,煤矿安全支出5.83万元。项目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69,万元,教育支出84万元,文化和旅游支出257.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5.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9.02万,农林水支出365.2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108.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6.3万元,其他支出30万。

  2019年底结转结余资金414.60万元。

  在支出方面严格按照支出的项目、用途、分类到款,根据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划拨各类资金,有些项目资金我镇是根据事前、事中、事后的原则拨付资金,并依据项目进度划拨资金,做到了无项目无进度绝不拨付资金,也没有截留挪用任何资金,并建立健全了涉农资金台帐,确保了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9我镇现有公务用车3辆,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1.42万元,比上年增加1.46万元,其中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及维护支出11.42万元,公务接待0.2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4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71.14万元,降低58.03%,主要机关办公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无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度,我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506.9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预算执行及时、有效,所有项目均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规范、 科学、合理、完善,实现了财政资金效益,较为充分反映了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神农镇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报表.xls

     2.神农镇中心学校2019年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