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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神农镇

高平市神农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9-09-10 发布机构: 神农镇人民政府

高平市神农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神农镇位于山西省高平市东北部,距高平市区10公里,与长治、长子两县交界,总面积50.87平方公里,辖33个行政村,镇域常驻人口2.5万余人,产业主要以文化旅游为主。

  一、主要职能

  1.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办理高平市委、市政府政府交办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神农镇部门决算主要包括神农镇政府和神农镇中心学校两个单位构成。其中:神农镇政府在职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25,共43人;神农镇中心学校在职事业编制124人。

  神农镇人民政府下设党政办公室、财政所、农业站、林业站、水利站、统计站、民政办、便民服务大厅、农经站、文化站等科室。

  神农镇中心校下设神农镇初级中心学校、神农镇中心小学校等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神农镇人民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439.85万元;2018年度总收入3686.14万元,比2017年决算总收入3723.19万元减少37.05万元,减少0.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8.76万元,其他收入1137.38万元。

  2018年决算总支出为3768.77万元,比2017年决算总支出3595.39万元增加173.38万元,增加4.82%;其中:基本支出2353.45万元,项目支出1415.32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0.12万元,教育支出1054.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27万元,农林水支出402.1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92万元。项目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31.3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98万,农林水支出654.44万元,其他支出5万。

  2018年底结转结余资金357.22万元。

  在支出方面严格按照支出的项目、用途、分类到款,根据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划拨各类资金,有些项目资金我镇是根据事前、事中、事后的原则拨付资金,并依据项目进度划拨资金,做到了无项目无进度绝不拨付资金,也没有截留挪用任何资金,并建立健全了涉农资金台帐,确保了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8我镇现有公务用车3辆,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9.96万元,比上年增加3.1%,全部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及运行维护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61万元,比2017年决算减少38.69万元,减少23.99%%,主要机关办公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无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度,我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318.30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预算执行及时、有效,所有项目均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规范、 科学、合理、完善,实现了财政资金效益,较为充分反映了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2018年本单位车辆共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单位资金:指除政府预算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


  附件:1.神农镇人民政府2018年决算报表.xls

     2.神农镇中心学校2018年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