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神农镇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高平市神农镇概况
一、神农镇概况
神农镇位于市东北部,距市区10公里,东连陈区,西接北城,南邻三甲,北与长治、长子两县交界,有“岭县二郡(泽州、潞州),麓跨三邑(即长治、长子、高平)”之称。全镇总面积50.69平方公里,辖23个行政村,总耕地27780亩,总人口23352人。
神农镇历史悠久。境内的羊头山,是华夏始祖炎帝神农氏开创中国农耕文明的发祥地,是中国农耕文明和医药文明之“源”,是华夏民族和全球华人之“根”。
二、主要工作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民抓好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场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好农村土地规划和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农民提高科普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搞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事业;指导村镇规划与建设,引导居民向城镇集聚,改善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指导村镇绿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农村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业余生活;及时上报和积极处置重大社情、疫情和险情,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扶贫救济。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治意识;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了解上报社情民意,积极开展民事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引导农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我镇部门预算单位:高平市神农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表(见附件)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明细汇总表
四、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
五、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明细表
六、其他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资金明细表
七、收入征收计划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九、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十三、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
十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七、新增资产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八、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神农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神农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总收入为2037.31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9.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17.5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拨款482.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拨款46.58万元,卫生健康拨款41.61万元,节能环保拨款125万元,城乡社区拨款851.25万元,农林水拨款446.14万元,住房保障31.8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72万元。
2021年预算总支出为203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66万元,项目支出1583.65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4.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91万元。
项目支出包括:其他运转公用类支出674.03万元和特定目标类支出909.63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
神农镇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指除政府预算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