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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神农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5/2024-0003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神农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5日
标      题: 神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神农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神政发〔2024〕1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5日

神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神农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25 发布机构: 神农镇人民政府

神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神农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神政发〔2024〕13号


各行政村、各企业:

  现将《神农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神农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神农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级政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高平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高安委发〔2024〕4号)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实省委“严、紧、深、细、实”和晋城市委“十抓安全”要求,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三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镇党委政府、各行政村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神农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

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双组长,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安全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党政领导和镇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基层站所负责人、各行政村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副镇长兼任。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 晓(党委书记)

      郭学滨(镇长)

常务副组长:申群山(副镇长)

副 组 长:崔书忠(人大主席)

      王 飞(副书记)

      冯胜利(主任科员)

      邵晋刚(主任科员)

      刘永锋(武装部长)

      刘香珍(组织委员)

      郎璐萍(纪委书记)

      张雅倩(宣传委员)

            李 芳(副镇长)

      许伟宇(副镇长)

      申贵忠(主任科员)

      苏志芳(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 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站站长)

成   员:各基层站所负责人、各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

(二)任务分工

镇安监站统筹做好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制定并实施全镇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镇安委会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跟踪督办,开展督导巡查,汇总通报情况,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各党政领导按照《高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并实施分管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措施。

一是镇安监站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

二是其他分管领导要结合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加强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提升行动

1.制定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报市安委办备案。

2.按照组织部门要求,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优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增加考核权重,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挂钩。

3.党委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清单,针对安全监管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事项,每年至少研究解决10项具体问题。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二)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厘清行动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和“防”“救”相承、“审”“管”衔接、业务相近的原则,认真落实《高平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聚焦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行业领域的监管空白和“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情况,及时厘清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5.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常态化推进“五位一体”督导检查,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6.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储能电站等“新业态”,紧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每年挂牌督办整改一批典型重大火灾隐患。组织镇消防工作站、村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加强检查巡查,及时纠治火灾隐患。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

7.深化燃气专项治理。深化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

8.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

9.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化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提升村民交通安全意识。

10.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11.深化高风险作业专项治理。聚焦吊装、动火、临时用电、建设工程拆除、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以及检维修作业等各个环节,排查整治安全风险未辨识、危险作业不审批、管控措施不落实、防护用品不配备、人员培训不到位、应急处置不科学等可能引发火灾、燃烧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亡人事故的风险隐患。

12.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各分管领导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主动对接上级部门,聚焦工贸、自建房、油气长输管线、水利设施、特种设备、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危险废物、民爆物品、餐饮住宿、校园安全、农机、畜牧、商贸服务业、文化旅游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托育机构、邮政快递等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3.落实国家培训方案,对接上级部门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培训内容应当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事故警示教育以及行业领域有关专项培训内容,时间不少于3天,参训率应达到100%。

(五)开展生活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4.2024年底前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通过行政审批、考核发证等手段,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等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和有关要求作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逢查必考,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组织脱产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提升安全培训质量。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外包外租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安全培训、统一落实全员责任、统一安全检查,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5.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实训为主,常态化组织开展“三违”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培训。对“三违”人员开展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在厂区范围内,针对办公、生产、生活等区域,每年分别至少集中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提升疏散逃生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6.对接上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新制(修)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和定级标准宣贯活动。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优先复产验收、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4年在工贸等行业领域选取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建设工作,2025年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创建。2025年底前,在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先进经验。

(七)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及“一行业一清单”行动

17.对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活动。2024年6月底前,形成“一行业一清单”,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新标准动态调整。

(八)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8.2024年6月底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集团公司季查、厂矿月查、车间(安全管理部门)周查、班组日查的要求,各级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高危行业领域要加大检查频次)。严格开展责任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依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和上级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2024年底前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

(九)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9.对接市消防救援、住建、公安、教育、卫体、工信、应急、文旅等部门,督促指导开展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等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十)开展监管执法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20.提高安全监管装备保障能力。按照行政执法机构车辆配置标准配备执法车辆,为监管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个人安全防护等装备。加大安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力度,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按照“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绩效评价和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1.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对接上级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原则,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执法专家指导帮扶。

(十二)开展全面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2.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各生产经营单位聚焦安全生产活动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采取安全宣讲、知识竞赛、有奖问答、宣传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镇安监站会同宣传办公室通过专栏专题,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安全警示案例宣传,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23.强化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和演练。修订神农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修订行业领域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镇政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通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预案,提升应急队伍实战化水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物资保障。健全完善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人员、职能,配备应急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应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响应流程。

24.强化应急能力教育培训。对接上级应急部门组织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监站负责人参加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干部安全隐患排查监管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25.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和程序。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对准备。加强政府、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组织之间应急协作、信息互通、沟通联动等应急机制建设,确保突发事件急而不乱、忙而有序,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

四、方法步骤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15日前)。编制印发神农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全面部署启动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3月15日至2025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十三大行动”,对本辖区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治本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乡镇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对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要求,组织开展推进落实情况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总结报告。配合市安委办对相关企业进行资料审查及现场评估,逐条逐项查验任务措施推进落实情况,找短板、查弱项、补漏项,分析原因、精准施策、整改到位,确保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顺利实施、各项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严字当头、强化责任、勇于担当、靠前谋划,强力推动治本攻坚“十三大行动”落地见效,固本强基、提质强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工作统筹。镇政府每月要专题研究一次治本攻坚工作,主要负责人至少深入一线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及时分析问题不足,研究制定强化措施,各分管领导定期向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治本攻坚推进情况及工作建议。

(三)强化督导考核。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指导,严格问责问效,推动治本攻坚行动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