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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神农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55/2024-0009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神农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标      题: 神农镇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神政发〔2024〕4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神农镇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08 发布机构: 神农镇人民政府

神农镇人民政府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行动的通知


神政发〔2024〕41号


各行政村、各企业、站(所):

2024年6月21日,寺庄镇王报村一村民房屋坍塌,造成5人受伤。此次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充分体现出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够深入细致等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6月21日市委专题会议暨全市安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高平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高安委办发〔2024〕33号)要求,从即日起在全镇立即开展“五位一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五不为过”,认真落实“十抓安全”总体要求,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要求,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推动各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重点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组织安排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神农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不分阶段,不分步骤,企业自查、镇政府检查、部门督查同步进行。

三、重点内容

(一)四个专项整治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对接上级部门开展“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电动车全链条专项整治“回头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联合检查、城镇燃气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于每月24日前报镇安监站。

(二)重点行业领域

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餐饮场所燃气、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经营性自建房、交通运输、油气长输管线、电力及新能源充(换)电设施、文化旅游、特种设备、电动车全链条、水旱灾害防御、地质灾害、危险废物、民爆物品等17个重点行业领域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到位;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是否按要求开展,是否存在事故教训汲取不深刻、培训造假和走过场等情况;是否开展有限空间、登高、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专项培训,特殊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按规程操作,是否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对外包队伍施工作业严格加强安全管理等。各行业领域重点大排查大整治内容。

危险化学品。1.重点排查是否结合实际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开展学习培训,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是否培训考核、持证上岗;2.是否配备特级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所需的连续监测、全程监控等设备,特殊作业是否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3.全市重大危险源是否开展专项检查和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轮训全覆盖,是否进行一轮全覆盖检查,重大隐患是否停产整顿;4.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是否紧盯储罐区、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区等区域,强化特殊作业和检维修等作业管控,严格排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加强生产装置区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5.重大危险源安全阀、切断阀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且正常投运;6.可燃有毒气体检测装置及防爆电器、安全仪表系统的配置和选型是否符合规范;7.预警系统每日安全承诺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监测指标超量程、报警等情况是否及时处置;8.在特殊管控期内,是否进行开停车和试生产工作,是否在夜间安排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

工贸。1.重点排查是否严肃查处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安全条件确认不到位、作业方案不完善、作业审批不严格、管控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2.使用煤气的场所,气体报警装置、安全阀等煤气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3.新改扩建项目是否未经验收擅自组织开展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4.是否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企业负责人是否全程在岗,重点岗位是否存在非专业人员顶岗、调岗的情况;5.特种作业从业人员的年龄与岗位要求是否匹配;6.是否加强有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风险研判,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针对夏季气侯闷热,化粪池、发酵池、污水管道、下水道、地窖、地坑等有限空间,因通风不佳导致氧气稀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聚集,是否存在盲目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引发的中毒和窒息事故隐患。7.在特殊管控期,是否存在对煤气柜等重点设施进行大型检修作业。

消防。1.重点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是否持续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是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2.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严格执行;3.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且配备齐全;4.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工作人员是否违规使用明火;6.是否定期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新入职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7.是否存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且拒不改正行为。

餐饮场所燃气。1.重点排查摸清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用气、用火方式;2.是否存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进行违规供气的行为;供气企业是否对餐饮业单位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并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3.是否存在餐饮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安装报警器、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在室内用餐区域直接使用燃气加热和放置气瓶的行为;4.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的行为;5.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的情况;6.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标识是否明显。

建筑施工。1.重点排查是否持续开展模架支撑、基坑(土方)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安拆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2.严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突出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行为;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和安全网等实体安全措施,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4.严厉打击起重机械安拆人员、使用人员未持证上岗及安拆单位无资质施工等行为;5.重点检查动火作业审批监护执行情况,易燃材料乱堆乱放、临时用电不规范行为;6.严查施工现场围挡封闭不严和高度、材质、颜色不符合规定要求等问题;7.重点检查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8.临时工棚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是否按照要求严格执行,是否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建筑构件并配备灭火器材,是否存在更改原设计使用功能和结构,不满足结构受力要求等问题。

城镇燃气。1.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燃气建设项目违规转包、违法分包、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行为;2.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是否存在燃气使用事故隐患;3.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运输、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充装非法气瓶等行为;4.是否建立瓶装燃气企业气瓶二维码全过程追溯系统和实名制供气台账,是否与非居民用户签订供气合同;5.是否存在瓶装燃气用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调压器,使用非法气瓶,用气场所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6.是否存在燃气用户使用的灶具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情形。7.是否存在不具备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资格)的企业、车辆及人员从事燃气运输等行为。

经营性自建房。1.重点排查房屋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等情况,坚决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2.排查全镇改扩建、三层及以上、钢结构“三类房屋”以及存在其他风险的自建房安全鉴定情况;3.排查所有隐患房屋实施管控全覆盖情况,管控措施是否及时、到位、真实、有效;4.排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鉴定为C、D级的经营性自建房未经整治撤销管控措施行为。

交通运输。1.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法包车、非法载客、不具备资质企业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以及安全生产缺乏保障涉险运输、冒险运营等行为;2.是否存在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的车辆从事运输经营,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运行不规范、监控不到位的行为;3.重点检查高陡边坡隐患情况,高墩作业人员上下通道设置情况,临空、临边面安全防护情况,梁板存放、运输情况,架设防倾覆措施设置情况,满堂支架搭设情况等;4.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监管,严厉整治农用车、私用小客车、摩托车非法载客、超载、酒驾及假牌假证等情况。

油气长输管线。1.针对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和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交叉穿越等情况,全面落实监护巡检;2.管道企业是否存在新建、改建和搬迁管线施工等作业,项目施工作业是否履行各类审批手续,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3.企业是否定期开展了管道内外检测和阴保检测;检查阀室气液联动切断阀完好率是否达到100%,管道阴极保护设施电位区间是否在正常运行范围;4.检查管道企业是否对进入长输管道的气质进行检测,进入长输管道的天然气是否符合一类气的质量要求;5.油气长输管道是否存在占压、交叉穿越、安全间距不足等风险隐患,对高后果区、穿跨越河流、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煤矿采空区、第三方施工作业等管段是否实行加强巡检;6.管道运行压力是否超过设计压力,是否超过使用评价结论报告内最大允许工作压力,是否大于管道最大实际操作压力;7.管道企业监管人员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对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深入大排查大整治。

电力和新能源充(换)电设施。1.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管控联防联控机制;2.重点检查相关工作方案制定、作业风险辨识预控、应急处置、外委单位资质、人员管理培训交底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情况;3.重点检查高风险作业安全措施和现场管理情况、重大风险的治理情况;4.重点检查开展失电事故演练,保证机组安全停运和迅速恢复情况;5.重点检查新能源充(换)电设施外观是否有破损情况,充电桩的接地线是否连接良好,电缆是否有损伤,插头是否锈蚀或变形;6.新能源充电桩显示屏是否显示正常,操作面板是否反应灵敏充电枪和充电口的插拔是否顺畅,是否存在卡滞或松动现象;7.新能源充(换)电设施附近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是否有积水或杂物。

文化旅游。1.重点排查A级旅游景区、文博单位是否加强交通道路、易发生落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安全检查和巡查,是否采取必要安全措施;2.A级旅游景区内高风险项目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配备相应的技术指导人员和救生员;是否存在未经过审批的体育类高风险项目;3.旅行社、导游员、旅游经营者是否宣传教育引导游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参与高风险娱乐项目;4.严厉查处大型游乐设施、锅炉和电梯等不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5.特色民宿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消防及安全专项检查;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违规使用燃气等情况;6.是否设立紧急避险撤离通道,是否设立临时避险点。

特种设备。1.重点大排查大整治高风险区域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隐患,尤其是危化品区域的工业管道,是否进行检验和使用登记;2.城镇燃气和长输油气管道是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相关压力容器是否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3.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压杆、安全带等乘客束缚装置等是否牢固可靠;4.特种设备是否按时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电动车全链条。1.重点排查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2.是否落实防火分隔、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3.电动自行车停放是否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4.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5.电动自行车是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水旱灾害防御。1.重点排查是否制定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措施是否具体、预警与响应是否挂钩;2.是否开展极端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预警机制,是否将暴雨、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传递到村、传递到户、传递到人;3.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是否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4.是否建立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方案,明确转移安置点;“转移谁、何时转、谁组织、怎么转、转到哪、如何管理”六个关键环节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地质灾害。要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影响范围(包括人员、设施、生产企业等)威胁对象、发展趋势等,是否可能发展为重大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巳完成工程治理或正在进行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方案是否科学有效,是否按照批复的治理方案实施,施工过程(效果监测)中是否有变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到位;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规模、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稳定性及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并将其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危险废物。1.重点排查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严厉打击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行为;2.是否存在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或无证经营的行为;3.是否存在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4.是否存在应编制而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备案、未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的行为。

民爆物品。1.重点排查检查民爆物品储存库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2.是否存在普通货车等不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夹带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为;3.是否存在虚构爆破项目实施爆破行为,是否存在私制、私存、私用民爆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工作要求

各行政村、各相关企业、站(所)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举一反三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充实完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内容,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五位一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及时周密部署。各行政村、各企业、站(所)要清醒认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立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安全责任。各行政村、各企业、站(所)要切实担负起“任何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都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重点监管企业把脉会诊、排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要对本行业领域监管企业进行一轮全覆盖督查检查。

(三)强化教育监管。各行政村、各相关企业要迅速开展事故警示教训和安全技能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有限空间、动火、检维修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风险辨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镇安监站和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精准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通报曝光,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过程中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不彻底、监管执法不严格的一律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刻意回避隐瞒事故隐患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并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


神农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