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55/2025-0013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神农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25日 |
| 标 题: | 神农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动态管理和走访月报制度的实施办法 | ||
| 发文字号: | 神政发〔2025〕47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5日 |
神农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
高龄津贴动态管理和走访月报制度的实施办法
神政发〔2025〕47号
各行政村:
为传承尊老敬老传统,规范我镇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提高发放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根据高平市民政局、高平市财政局、高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晋市民〔2024〕8号)、《关于印发〈晋城市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民〔202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为具有神农镇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精准发放高龄津贴,实现“应发尽发、不漏一人、不错一户”。通过动态管理实时更新老人信息,杜绝虚报、瞒报、漏报问题,保障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让高龄老人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彰显我镇“炎帝故里、敬老先行”的社会风尚。
二、工作机制
(一)主动申报
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凭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提前一个月内由本人或家属主动向村委申报,镇老龄办及时核实上报市民政局。
(二)走访月报制度
各村委会每月应对辖区内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走访入户。对于长期居住在外地的老年人,必须通过电话或者视频的方式与老人进行联系,确保老人情况正常,于每月10日前将高龄老人死亡、户口迁出减员名单,当月符合条件增员名单,信息变更(卡号变更、低保身份变更等)表报送镇老龄办。镇老龄办对村委会上报的信息进行核实,于每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增员、减员、信息变更花名表(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增员人员申报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农信银行卡复印件)报市民政局。
三、动态管理需核查的重点
(一)年龄信息,年龄以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户口信息,具有神农镇户口,以户口本信息为准。
(三)每月报送后如有老人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应第一时间上报镇老龄办。对于违规领取高龄津贴人员,由村委告知本人或代理人、法定继承人,予以追回。
四、动态管理的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高龄津贴工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走访计划,重点关注独居老人的信息采集和核实工作。
2.广泛宣传解读:通过村公告栏、微信群、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政策,申报流程和认证要求,确保政策家喻户晓。
3.严格规范操作:工作人员需熟练掌握政策流程,妥善保管申报材料,做到全程留痕,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神农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