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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寺庄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64/2021-0031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寺庄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2日
标      题: 寺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抓紧做好因灾受损农村住房重建修缮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2日

寺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抓紧做好因灾受损农村住房重建修缮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22 发布机构: 寺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抓紧做好因灾受损农村住房

重建修缮的紧急通知


寺政发〔2021〕83号


各村(社区):

今年,我镇遭遇多轮强降雨天气,致全镇农村住房不同程度受损,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防汛救灾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镇因灾受损农村住房的重建修缮进度,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了农村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因灾受损农村住房的重建修缮工作。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因灾受损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工作,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坚持台账管理、倒排工期,层层压实责任、分工到人,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全面排查鉴定

各村(社区)要根据排查结果,准确提供需鉴定户清单,积极配合做好因灾受损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10月25日前完成。

三、迅速组织实施

从现在开始,各村(社区)全部进入临战状态,今明两天迅速开工,立即组织对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的实施。重点是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监测户的受损住房的重建修缮,其次是低保户、分散供养贫困人口、低保边缘户和一般户受损住房的重建修缮,做到不漏一房,不漏一户。2022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加强项目监管

1.施工管理: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要加强房屋建设质量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在房屋关键部位施工时到现场指导把关。新建农房应选择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成立的合作组织,或有资质的企业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农房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2.档案管理:严格实行“一户一档”管理。按照重建修缮情况、纸质档案“两统一”的原则,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按要求完善档案资料,留存重建修缮前、中、后照片。

3.竣工验收: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在房屋重建修缮完成后,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到场,帮助受灾群众做好住房竣工验收工作,建立竣工验收台账,完成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所有重建修缮的房屋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竣工验收工作要在2022年1月底前完成。

4.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资金监管,严禁克扣、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

五、信息报送

建立日调度、周报告制度,确定专人作为联络员,每日向规划建设办公室报送日调度表,每周五向规划建设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具体包括开工数、施工数、竣工数以及施工进度等内容。


高平市寺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