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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寺庄镇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64/2022-0015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寺庄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0日
标      题: 寺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平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寺政发〔2022〕4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0日

寺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平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10 发布机构: 寺庄镇人民政府

寺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平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寺政发〔2022〕43号


各村(社区)、各站所、驻镇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巩固提升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山西省、晋城市和高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寺庄镇政府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现将 《寺庄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平市寺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寺庄镇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巩固提升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寺庄镇政府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十抓安全”总体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为推动我镇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崔  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崔向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王彦章(镇人大主席)

            李  吉(镇党委副书记)

吴俊伟(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慧清(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苏红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晋枝(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王  环(镇政府副镇长)

李晓菁(镇政府副镇长)

李志明(镇主任科员)

靳红梅(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素梅(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申占奎(镇纪委副书记)

成      员:赵丽婷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国红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潘  安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谢羽琛  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张晓燕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成  刚  派出所所长

赵诣深  国土所所长

常晓博  市场和质量监管所所长

张广喜  镇教办主任

赵  栋  电管站站长

王国梁  寺庄卫生院院长

焦  基  长焰煤层气寺庄服务中心站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

三、主要内容

(一)深化高层建筑和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村 (社区)要紧盯老旧高层住宅和商住混合体、高层公共建筑、老旧小区,分类整治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分隔封堵、安全疏散逃生、消防设施维保、灭火救援条件、消防管理混乱等突出风险。持续推动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打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

(二)深化文博单位、旅游景区消防安全检查。各村(社区)要持续推进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尤其是革命文物建筑的火灾隐患整改。指导单位加强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科学安装技防设备,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对人员密集的旅游景区的检查力度,指导相关企业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统筹做好涉疫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各村(社区)要对常态化便民核酸采样点等涉疫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排查,重点纠治电气线路敷设、电器使用、医用易燃易爆药剂等突出问题,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

(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定期开展错时联合检查,加大对夜间营业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

(五)有效整治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各村(社区)要建立居住10人以上村(居)民自建房底数清单和问题清单,综合运用执法、舆论、引导等手段,采取拆除违建、砌墙分隔、增设楼梯、搬离住户、打通通道等硬性措施,逐栋推进整改销案。

(六)强化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监管。各村(社区)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改造一批老旧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应急力量建设。

(七)主动防范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晋城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深入推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集中查处违法改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

(八)推进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整治拆除工作。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未实现整改拆除清零的村(社区),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清零销案。对新排查出来的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各村(社区)要持续发力,坚决予以拆除。

(九)持续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各村(社区)要督促新建小区、高层建筑等单位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对于现有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警示牌磨损、缺失的要及时更新维护。派出所要定期开展执法,查处车辆违规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

(十)落实农(集)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措施。市场 和质量监管所、派出所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消防检查指导力度,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农贸市场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上门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解决。

(十一)深化仓储物流场所专项整治。各村(社区)要加强对物流仓储场所的检查力度,集中查处建筑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占用、用火用电不规范等火灾隐患,督促各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稳定。

(十二)加强建筑工地临时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内的临时建筑开展排查整治, 对构件老化、材料燃烧性能不达标等影响使用安全的临时建筑, 要组织进行拆除。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演练,配齐消防器材设备, 确保临时建筑逃生通道畅通,对用电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坚决消除, 确保消防安全。

(十三)排查治理燃气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燃气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对燃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销案。

(十四)加强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工作。 各村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消防宣传培训力度,在火灾多发季节、农村夏收、秋收、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全面压减农村地区野外用火、焚烧秸秆等火灾事故数量。

四、工作安排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底结束。

一是组织全面检查。(2022年5月至11月)各村(社区)、各站所要对照重点整治任务,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一般性问题隐患立查立改,对于重大风险隐患清单式整改销案。

二是开展集中攻坚。(2022年6月至8月)各村(社区)、各站所对大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加大工作力度,集中攻坚整治。对影响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场所部位,采取超常管控措施,降低火灾风险。

三是推动巩固提升。(2022年9月至11月)各村(社区)、各站所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对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清零,推动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进行驻点督导, 严防漏管失控问题发生,确保绝对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 、各站所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市委“十抓安全”要求,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尽快研究部署,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

(二)强化执法检查,做好隐患整改。各村(社区)、各站所要加大对消防工作推进情况的研究会商,切实找准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 有针对性地加大执法频次。各村(社区)、各站所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小患酿成大灾。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加强技术指导服务,通过检查真正解决重大风险,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全面统筹推进,力求工作实效。各村(社区)、各站所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固本拓新年”主题,紧盯属地社会面火灾防范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以点带面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