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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寺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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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庄镇人民政府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6-05-19 发布机构: 寺庄镇人民政府


寺庄镇人民政府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频次 检查方式
寺庄镇
人民政府
对本辖区禁止野外用火的监督管理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
(2020年5月实行)
每年重点防火期内常态化巡查 联合检查
寺庄镇
人民政府
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20年省政府令第227号)第八条 2次/年 联合检查
寺庄镇
人民政府
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巡查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
(2021年修正)第三十六条
2次/年 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