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62/2021-0020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原村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标 题: | 原村乡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厉打击私挖盗采,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原村乡多次安排部署,坚持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重拳出击打击私挖盗采,日夜巡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落实责任,专人监管
建立“原村乡打击私挖盗采重点监管清单”,对关闭矿井安排专人进行监管。对全乡34处登记在册的关闭矿井、重点区域进行责任划分,建立起由村党支部书记、安监站、国土所、派出所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实行包保责任制,对辖区内历年来各类关闭矿井安排专人进行监管。
强化巡查,严厉打击
成立巡查小组,对易发高危区域不间断巡查。由乡安监站、国土所、派出所人员组成巡查小组,对全乡27个自然村采取“白加黑、5+2”的方式不间断明察暗访,形成打击私挖盗采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利用洗煤厂、养殖场、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或在偏远地区利用已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排危除险,确保安全
对排查中发现的废弃矿井封闭不严、井口裸露、缺少警示标志、私挖盗采点土地塌陷等问题,坚持做到整改三到位:对非法采矿行为查处到位,非法坑口取缔到位,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同时积极发动群众,加强宣传力度,形成联防联控,确保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