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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原村乡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62/2022-0004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原村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7日
标      题: 原村乡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7日

原村乡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07 发布机构: 原村乡人民政府

原村乡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企业、驻乡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我乡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要求各单位成立疫情防控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疫情防控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落实工作;

二、落实内部管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市、乡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三、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加强人员管理,逐一排查可能感染的情况,落实人员登记和健康管理措施。要落实日常防护措施,按照规定的频次对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消杀;

四、把好人员“入口关”“排查关”“隔离关”和“防控关”,严格落实规定的各项防控措施,履行好报备工作;

五、处置好疫情防控办下达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凡疫情防控不力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原村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