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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原村乡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62/2022-0007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原村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标      题: 原村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原政发〔2022〕3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原村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24 发布机构: 原村乡人民政府

原村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原政发〔2022〕32号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2022年,全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国家、省、晋城市和高平市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有效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根据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发〔2022〕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全乡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 对于教育引导全乡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村、各单位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组织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组织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推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二)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年终考核,综合运用督查检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推动乡村干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村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安全形势,解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村主要负责人每月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两次。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紧盯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这一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有效惩戒失信行为, 倒逼企业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严格检查考核,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自觉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自觉杜绝“三违”行为,实现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作业。

二、严格制度措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一)推进依法治理。严格实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制定完善重点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实施规范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危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二)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有效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

(三)开展隐患清零活动。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在本辖区、本行业和本企业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通过自查自纠、专家会诊、风险研判、座谈会议等形式,以及结合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等历次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梳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和风险,认真制定隐患、问题清单。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整改治理到位。

三、深化专项整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巩固提升年”重点任务清单,建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闭环、移交、公开、考核、追溯”工作制度,及时召开会议,采取督查检查和通报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危险化学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整治,按照省、晋城市和高平市制定的工作清单,严格落实措施,开展集中治理。

交通运输:从严查处农用机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和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对公路长下坡、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

建筑施工:持续开展模架支撑、基坑(土方)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安拆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和安全网等实体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落实农村自建房有关规定标准,深化城乡房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燃气:严格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城镇燃气管网更新改造,严厉打击燃气建设项目违规转包、违法分包、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行为;全面排查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事故隐患;严肃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充装点等问题。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完成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工作。建立燃气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加快实现燃气管网智慧化管理。

消防:以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文博单位、危化企业为重点,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乡村、“多合一”、群租房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电动自行车等领域的火灾风险管控。

冶金工贸:扎实推进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区域、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和高空作业等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安全条件确认不到位、作业方案不完善、作业审批不严格、管控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验收擅自组织开展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水利、教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油气长输管线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四、加强灾害防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一)加强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全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配合国家、省、晋城市、高平市有关部门做好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开展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防洪能力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推动自然灾害防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做好重点灾种防范工作

森林草原火灾: 严格落实林长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晋城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四条特别规定》,强化森林草原火险火情监测预警,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等设施建设,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持续推进“防火码”应用。严格执行全市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厉查处违法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易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不扩大为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水旱灾害:严格落实河长制,排查清除河道内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等。完善防洪规划,加强水库、堤防等重点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水旱灾害风险管控。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预报,做好调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调洪抗旱作用。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和保障措施。

地质灾害:根据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的防范,加强巡查监测,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避险。

气象灾害:高度重视强降水、寒潮等极端天气影响,根据预警预报,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做好气象灾害提前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强队伍建设。按照省、晋城市和高平市要求,加快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争6 月底前,按编制标准配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健全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每个村要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基层网格员能力提升。通过脱产培训、继续教育、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应急管理人员专业监管能力。

(二)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深入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六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常态化。同时,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提升监管水平。

(三)加强重点时段盯守。紧盯“两节”“两会”“海峡两岸神农炎帝经贸文化旅游招商系列活动”、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织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六、完善应急体系,提升救援保障能力

(一)提升应急实战水平。要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认真组织开展实战化演练和桌面推演。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救援物资保障。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多渠道保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企业自主、社会援助等方式,逐步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适用的装备器材。

(三)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综合会商研判机制,加强监测预警预报,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统筹指挥,强化抢险救援协调联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快速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七、加大督查检查,强化追责问责

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公开巡查考核结果。对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事故多发频发等情形的 ,采取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方式严肃问责。 


原村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