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62/2026-0005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原村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6年07月30日 |
| 标 题: | 原村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7月30日 | |
原村乡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的
通 知
原政发〔2026〕20号
各村、各站所、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沁源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5·22”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5月26日晋城市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高平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我乡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对沁源县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指示精神,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相结合,对全乡辖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摸清安全风险底数,清零各类安全隐患,压实全员安全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张彦科 李海波
常务副组长:牛伟伟
副 组 长:李 伟 赵文浩 张海伟 郑 涛 刘晓清 许伟宇 崔笋雨
程 义 程学磊
成 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各站所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牛伟伟兼任。
三、检查范围
此次“百日行动”检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文物旅游、餐饮住宿、特种设备、养老服务机构、农业、校园、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各类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工作。
四、检查方式
“百日行动”自即日起至8月31日结束,不分阶段,采取企业自查自纠、村全面排查、站所帮扶检查形式同步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开展1轮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全流程、各环节、各岗位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做到立行立改、闭环销号。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坚决停产、停工、停业、停运,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管控,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彻底消除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上级主体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所有企业分别于6月10日、7月10日、8月1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分级原则上报备案。
(二)村全面排查。各行政村对本辖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地毯式专项检查。对照行业安全标准、规章制度,逐项核查企业自查质量、隐患整改成效,重点核查企业漏查隐患、虚假整改、纸面整改、隐患反弹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一般隐患现场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全程跟踪督办、闭环管控。
(三)站所帮扶检查。相关站所要按照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结合村开展的摸排工作,常态化深入行业领域经营主体开展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检查台账,跟进督办隐患整治情况,现场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难点、堵点问题,推动“百日行动”落地见效。
五、检查重点
(一)共性内容
1.严厉打击超限越界、超核定能力、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2.严厉打击人为屏蔽、篡改、破坏监控系统,违规规避监管等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
4.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5.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6.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7.严厉打击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
8.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火工品的行为。
9.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10.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专项内容
具体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内容结合高平市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百日行动”执行。
各村、各站所、各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工作举措,按时上报各类信息。
高平市原村乡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