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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原村乡

原村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1-10 发布机构: 原村乡人民政府

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晋城市委、晋城市政府、高平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原村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依据: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3 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发〔2023〕9 号)和《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高政发〔2023〕10 号)要求

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于2023年12月31日对2023年度原村乡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普查,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由乡政府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各行政村村委会设立普查工作组,并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关键词解释: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原则: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