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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村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6

原村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0356-5873144。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紧密围绕上级的部署要求,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穿于工作始终,秉持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端正行业作风、推动依法行政的关键路径的理念,深度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全力扎实开展相关工作,收获了显著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乡政务工作的透明化、规范化与高效化进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方面,围绕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等核心领域,累计公开信息80条,主动公开80条。其中,信息公开年报1条,占比1.1%;部门工作动态信息54条,占比67.5%;领导信息11条,占比13.8%;财政信息7条,占比8.8%;政策文件信息4条,占比5%;政策文件解读3条,占比3.8%。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乡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我乡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状况,认真细致按照上级要求强化工作落实。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确立了主要工作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各领域及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有序、协同共治的良好工作格局。始终秉持公开常态化原则,坚持定期更新内容的长效机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特定栏目设置以及年度核心工作要点,精准地开展信息更新工作,在确保信息时效性的同时,着重突出关键内容,全力保障信息发布的质量与效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我乡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安排了专人负责,其职责涵盖对日常公开内容进行全面的整理、细致的收集与科学的归类,并确保这些信息能够及时上传公开。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一系列相关法律、制度和文件,以此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员的综合业务能力,促使政务公开形式更加规范,进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高质量推进。

(五)监督保障

监督保障机制坚实有力。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同时,积极引入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不够,部分重要政策解读仅停留在表面,缺乏对群众实际影响的详细分析;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对新政策、新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熟练;三是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不足,群众反馈问题后处理效率不高,缺乏跟踪反馈机制。

改进措施:一是组建专业政策解读团队,邀请专家参与,深入剖析政策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以案例、图表等形式呈现解读内容,提高深度和实用性;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和经验交流活动,邀请上级部门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指导,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建立健全互动反馈机制,设置专人负责群众反馈问题处理,规定处理时限,及时回复处理结果,并对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共性问题,主动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