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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野川镇

高平市野川镇人民政府2019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9-09 发布机构: 野川镇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高平市野川镇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旅游业,推进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抓好安全生产,搞好美丽乡村建设;

3.负责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搞好三农服务,做到精准扶贫,严抓监督检查,做好镇权治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高平市野川镇位于高平市中西部,辖区总面积96平方公里,24个行政村,共7494户,农业人口22122人。全镇财政供养人数153人,其中野川镇政府行政编制人员23人,事业编制人员21人,内设十三个办公室。野川中心校事业编制人员共109人,其中小学59人,中学50人。

第二部分  高平市野川镇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

(一)决算收入情况

野川镇2018年年终结余473.82万元,2019年底共实现财政拨款收入6393.46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3470.8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农林文旅康项目、圪台区易地搬迁安置等项目。其中镇政府经费5228.21万元,教育经费1165.25万元。

(二)决算支出情况

2019年底总支出6695.28万元,比2018年增加4115.34万

元,上升了1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农林

文旅康项目、圪台区易地搬迁安置项目等资金支出。

2019年镇政府基本支出655.80万元,比上年减少了34.67万元,中心校基本支出1165.25万元,比上年增加45.3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工资调整等,项目支出4874.23万元,比上年增加4104.69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革命老区建设、农林文旅康发展、圪台区易地搬迁安置等项目,2019年年底结余172.00万元。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底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54万元,较2018年减少2.7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落实上级要求,“三公”经费支出适当进行了压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和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4万元,比上年减少2.7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和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83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3.6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无采购项目。

五、绩效管理情况

高平市野川镇2018年项目绩效自评的项目5个,包括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0.4分,属于“优秀”;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风险基金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5.34分,属于“优秀”;圪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4.81分,属于“优秀”;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性支持资金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4.23分,属于“优秀”;优质清洁煤球供应补助资金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总得分为94.59分,属于“优秀”。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高平市野川镇实有车辆3辆,其中:岗位工作保障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和应急公务用车1辆。

2.房屋情况

政府办公用房面积55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野川镇中心学校.xls

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野川镇人民政府.xls

2019年部门决算总表支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