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63/2026-0001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野川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6年03月26日 |
| 标 题: | 野川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26日 | |
野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野川镇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是落实国家、省、市、县四级部署,全面摸清全镇“三农”家底、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行动安排。以下从核心要点、组织实施两方面详细解读。
一、核心要点:普查 “是什么、查什么、何时查”
本次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核心是查清野川镇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土地流转、新型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等新动态,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普查对象:全镇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含农业生产经营户、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政府。
行业范围:覆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五大领域。
普查内容: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土地利用与流转、农业生产结构、新型经营主体与规模化发展、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变化。
时间节点: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度全年数据。
二、组织实施:三级联动、责任到人
镇级层面: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野川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统筹全镇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负责日常协调、业务指导。
村级层面:各村必须成立对应普查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村普查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工作难题。
人员保障:优先选用老干部、老会计、大学生村官、网格员等熟悉村情的人员,配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并及时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