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57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瑞芳代表: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省道331部分路段能及时亮路灯的建议”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保障沿线群众安全出行,节约能源意义十分重要。
二、关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召开局务会议对您的建议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省道331米山煤矿口到建宁苏庄村口,晚上路灯亮的时间不能随季节变化”的建议,我局已安排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变化并兼顾出行照明保障与绿色节能的原则,对坪曲线路灯开启时间及时进行了精准调整。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