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08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锦锋代表: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实现自然村道路全部硬化的建议”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进一步完善我市路网结构,提高道路安全通行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召开局务会议对您的建议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1.自然村道路(包括野川镇大西社-圪套-李庄-沟南路段)属村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乡村道路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养护。我局将积极配合野川镇政府争取上级交通部门的资金支持,力争早日将该道路改造提上日程。
2.为进一步深化“路长制”管理,我市出台了《高平市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县级路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乡级路长由所在地乡镇长担任、村级路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同时,积极推广使用山西路长APP,各级路长将排查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过APP报送,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进行处置,提高处置效率。
我市已经建立了市有中心,乡有站,村有员的管理模式,全市共有农村公路管理站15个,县道由交通运输局负责管理养护,乡道、村道由各乡镇(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管理养护,每年年初我局都召开养护管理工作会议,对管养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保障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有序开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