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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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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对市七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0-26 发布机构: 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关于对市七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

答  复


高卫体发〔2023〕70号


尊敬的吴慧琴委员:

您好!您所提的“ 提高待遇和保障,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并确定专人负责答复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您这一建议提的很好,反映出您对我市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关注。

二、村卫生室收入由岗位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村卫生室运行维护经费及基本药物专项补助、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补助以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组成。

1.在岗村医岗位补助: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我市自2023年1月1日起,乡村医生在岗服务期间,岗位补助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

2.退养村医补助:自2023年1月1日起,乡村医生退养补助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标后,乡村医生退养后按照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20年、30年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老年退养乡村医生每月250元、350元、450元的生活补助。退养后除领取老年退养村医生活补助、本人缴纳的城镇居民养老补助外,还领取在岗期间缴纳的专项养老补助。

3.其他补助均列入年初预算,按照上级政策进行动态调整,保障村医待遇。

三、我局及市医疗集团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前进。制定了《高平市医疗集团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管理办法》,从村卫生室的设置到业务管理、药品管理和人员管理等方面作了规范化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乡村医生的准入、聘用管理,建立了乡村医生的聘用、解聘机制;建立了村卫生室考核制度,每季度由卫生院对卫生室组织全面考核,包括日常表现、群众满意度测评以及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完成的数量、质量等,考核结果经行政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集团备案,作为乡村医生绩效发放的依据,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致力于打造相对稳定的村医队伍。

四、加大了乡村医生的培训力度,村医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在岗村医学历提升: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医改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全省在岗乡村医生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提升教育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自2021年开始在岗乡村医生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提升共69人(2021年21人,2022年48人),通过学历提升教育项目,不断达到为乡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卫生技术人才。

2.在岗村医培训: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我市每年组织在岗村医进行执业技能及基本公共卫生培训;制定了《高平市医疗集团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实施方案》,定期组织乡村医生进行线上、线下理论及操作培训,分批次组织乡村医生到集团卫生院、人民医院进修。通过多种渠道,提升乡村医生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此致

敬礼

领导签字:


高平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