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我市决定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对拟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太焦铁路高平东站站前广场工程建设项目。
2. 评估范围:高平市河西镇官庄村西侧、208国道与官庄村进村道路交叉口、高平新胜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及构筑物等(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对评估机构资质与条件要求
1. 必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必须具备土地、房屋等相应评估资质。
三、报名地点:高平市友谊西街93号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2室。
四、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
五、报名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委托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评估机构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4.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所涉评估事项相关业绩。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5日17:00。
七、选择程序
1. 对参加抽签的评估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2. 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公布评估机构名单;
3. 由被征收人与征收单位协商一致选定评估机构,如无法协商一致,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选定;
4. 参加抽签评估机构只有一家的,直接确定评估机构;
5. 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356—5241681 17535693216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