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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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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7-01 发布机构: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我市决定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对拟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太焦铁路高平东站站前广场工程建设项目。

  2. 评估范围:高平市河西镇官庄村西侧、208国道与官庄村进村道路交叉口、高平新胜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及构筑物等(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对评估机构资质与条件要求

  1. 必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必须具备土地、房屋等相应评估资质。   

  三、报名地点:高平市友谊西街93号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2室。

  四、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

  五、报名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委托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评估机构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4.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所涉评估事项相关业绩。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5日17:00。

  七、选择程序

  1. 对参加抽签的评估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2. 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公布评估机构名单;

  3. 由被征收人与征收单位协商一致选定评估机构,如无法协商一致,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选定;

  4. 参加抽签评估机构只有一家的,直接确定评估机构;

  5. 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356—5241681  17535693216

高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