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02/2025-0013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24日 |
| 标 题: |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高平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4日 | |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改《高平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
部分内容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工委对规范性文件《高平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的备案审查意见,结合《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具体要求,现对《高平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高政办发〔2025〕20号)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修改后该文件继续有效。
附件:《高平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修改内容.docx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0356—52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