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02/2026-0003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年06月16日 |
| 标 题: |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高政办函〔2025〕24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6月16日 |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高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高政办函〔2025〕24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及驻高各有关单位:
根据晋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现对《高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新增行政许可事项“船舶国籍登记”,由市交通运输局实施;
2.新增行政许可事项“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由市林业局实施;
3.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犬类准养证核发”,由市公安局实施;
4.删去由市公安局实施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0356—5686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