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山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6〕397号)精神,现就2026年度全市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26年度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高平市初级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者须是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工程研究、设计、施工、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为本单位实际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相应专业和相应层级规定年限。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间内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是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证实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实际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三)资历条件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具备中专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申报职称评审所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
(四)考核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本年度考核且在合格以上,累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限须大于等于上述第(三)条规定的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非公经济组织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五)能力条件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六)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七)学术技术条件
须提交一篇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推荐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申报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职以来业绩成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实行民主评议推荐。
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3.实行推荐单位首审责任制。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申报条件、个人申报材料、单位鉴定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方可出具鉴定意见。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公示原件及公示照片。
4.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
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推荐表和申报表中相应位置,对申报人填报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申报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所在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本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工程系列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收审材料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10月30日,预定12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申报材料
个人提供的资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各1份;
3.评审简况表一式20份;
4.个人技术工作总结1份;
5.对应年限工资表复印件;
单位提供的资料:
6.非公经济组织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仅非公单位提供);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汇总表(单位汇总填报)3份;
8.单位公示证明1份(单位报送);
9.推荐函(单位统一推荐,人数较多时附花名表)。
以上材料,纸张一律用A4纸电脑打印。填好后用档案袋装好,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汇总表)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
报送地址:高平市工信局工委办公室(智创城2207室,联系电话:5241044)。
附件:
4.职务评审简况表
5.推荐函
6.填写说明
高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