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17/2023-00147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 |
标 题: | 高平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高林字〔2023〕31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 |
高平市林业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全面停止天然林
商业性采伐补助的通知
高林字〔2023〕31号
高平市董峰林场:
根据高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第三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高财农〔2022〕155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高财农〔2023〕29号)文件要求,现将高平市2022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1.75万元、高平市2023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6.84万元,共计8.59万元随文下达,该项资金用于林场改革、天然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等方面,请参照执行国家相关林业项目建设标准,望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履行监管主体责任,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高平市林业局
2023年4月13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