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17/2024-0017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07日 |
标 题: | 高平市林业局关于拨付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隐患排查整治资金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高林字〔2024〕6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8月07日 |
高平市林业局
关于拨付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隐患排查
整治资金的通知
高林字〔2024〕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清明节期间,我市为杜绝传统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使用塑料等不良习俗引发的森林火灾事故,开展了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烧香烧纸、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使用塑料花等祭祀行为,倡导文明祭祀、生态祭祀、无碳祭祀,通过免费发放鲜花,大力引导市民群众采取文明、健康、绿色、安全的祭祀方式,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确保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安全。根据各乡(镇、办事处)发放鲜花数量,现将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隐患排查整治补助资金106万元随文下达,望各乡(镇、办事处)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
附表: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隐患排查整治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高平市林业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