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17/2026-0005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9月24日 |
| 标 题: | 《高平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资金的通知》政策解读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9月24日 | |
起草背景:为严格落实国家森林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切实做好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保障国有公益林管护经费供给,筑牢区域森林生态安全屏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央财政设立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对划定的国家级公益林给予资金补助,专项用于公益林保护、管护等相关支出。
起草依据:《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39号),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53号)文件,开展了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工作,确定董峰林场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
主要内容:本文件主要面向董峰林场下达2026年度国有国家级公益林中央财政保护补助资金,明确资金规模、工作报送时限、管护责任、资金纪律四方面内容。
关键词解释:中央财政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资金针对国有权属的国家级公益林安排补助,专项用于国有公益林的抚育、保护、管护劳务、管理等工作支出,由国有林场按规定统筹用于公益林管护运行,实行专款专用、绩效监管,保障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功能稳定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