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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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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林业局2023年9月行政处罚信息台账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9-28 发布机构: 高平市林业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时间

高林罚决字﹝2023﹞第17号

东城街街道办事处东山村村民委员会

李奇

54140581798265306Q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林地倾倒垃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7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


1、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10元/㎡的罚款,共计43900元;
2、责令于2023年12月7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023-9-7

高林罚决字﹝2023﹞第18号

高平市米山镇河东村经济合作社

李丽丽

N2140581MF34105603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林地倾倒垃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7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


1、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10元/㎡的罚款,共计18000元;
2、责令于2023年12月8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0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