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时间 |
高林罚决字﹝2024﹞ 第1号 | 高平市野川镇柳树底村村民委员会 | 邵卫东 | 541405813469583984 |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林地倾倒垃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7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 | 1.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10元/㎡的罚款,共计37400元; 2.责令于2024年4月1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2024-1-10 |
高林罚决字﹝2024﹞ 第2号 | 郭燕强 |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林地扩宽道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7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 | 1.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10元/㎡的罚款,共计13500元; 2.责令于2024年4月1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2024-1-10 | ||
高林罚决字﹝2024﹞ 第3号 | 周口润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王永峰 | 914116241757833773 |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林地堆放煤矸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7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 | 1.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30元/㎡的罚款,共计1608690元; 2.责令于2024年4月1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2024-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