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 社会 信用 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当前状态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140000111200566Q | 尚志红 | 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高林资许准 〔2024〕6号 | 核准 | 一、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0.9201公顷,其中,北城街街道办事处王寺村0.1128公顷、底东山村0.0262公顷,寺庄镇寺庄村0.0151公顷、市望村0.1494公顷、郜家庄村0.0953公顷,野川镇乔家沟村0.4507公顷、大野川村0.0706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要严格遵守护林防火有关规定,严防森林火灾。 四、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在期满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五、属地林长负责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 | 2024-5-24 | 有效 | 2024-5-24 | 2026-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