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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林业局

高平市林业局2024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台账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7-03 发布机构: 高平市林业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时间
高林罚决字﹝2024﹞
第13号
高平市全祥源种植专业合作社苏末凤93140581060716879T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林地修建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73条、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收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晋财综﹝2016﹞14号)和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的通知(晋林规范发﹝2022﹞1号1.非法改变用途林地667㎡,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共计20010元。
2.责令于2024年10月2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024-6-25
高林罚决字﹝2024﹞
第14号
高平市裕磊矸石综合治理有限公司田胜谦91140581MA0L783R63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林地进行煤矸石土地整治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73条、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收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晋财综﹝2016﹞14号)和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的通知(晋林规范发﹝2022﹞1号1.非法改变用途林地1403㎡,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共计42090元。
2.责令于2024年10月2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024-6-27
高林罚决字﹝2024﹞
第15号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四明山煤业有限公司冀永林91140000586186796Q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林地修建水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73条、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收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晋财综﹝2016﹞14号)和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的通知(晋林规范发﹝2022﹞1号1.非法改变用途林地2698㎡,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共计70148元。
2.责令于2024年10月2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024-6-27
高林罚决字﹝2024﹞
第16号
高平市源泉牧业有限公司赵梦月91140581MA0KNBK67L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林地修建养殖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73条、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收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晋财综﹝2016﹞14号)和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的通知(晋林规范发﹝2022﹞1号1.非法改变用途林地877㎡,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共计22802元。
2.责令于2024年10月2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02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