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 社会 信用 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当前状态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5414058177671115XJ |
李建军 |
使用林地审核 同意书 |
高林资许准 〔2024〕9号 |
核准 |
一、同意该项目使用高平市寺庄镇集体林地0.1779公顷,其中:掘山村0.1610公顷、德义村0.0169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要严格遵守护林防火有关规定,严防森林火灾。 四、该项目属于是在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属地林长负责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 |
2024-12-27 |
有效 |
2024-12-27 |
209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