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 社会 信用 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当前状态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2140581406720817C |
杜建华 |
关于高平市林区(明家沟、圪台) 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站暨森林防灭火气象监测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 |
高林资许准 〔2025〕10号 |
核准 |
一、同意该项目使用高平市林地0.3437公顷,其中:寺庄镇李家河村集体林地0.1685公顷,高平市董峰林场国有林地0.1752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要严格遵守护林防火有关规定,严防森林火灾。 四、该项目属于是在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寺庄镇人民政府、高平市董峰林场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 |
2025-6-12 |
有效 |
2025-6-12 |
209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