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平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情况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商请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晋林保函〔2025〕213号)文件要求,高平市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4年部门联审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结果
2024年部门联审后,晋城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共涉及17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其中,高平市包含2处,分别为七佛山地方级森林公园(972.01公顷)和高平市丹河地方级湿地公园(146.65公顷),总面积1118.66公顷。
二、进一步整合优化情况
本次高平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主要涉及以下两项。
1.“天窗”回填:拟回填20个地块,总面积17.90公顷,均为永久基本农田占比超90%的区域。
2.自然保护地归并:拟将高平市丹河地方级湿地公园整体并入七佛山地方级森林公园,归并后总面积1136.56公顷。
注:高平市本次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不涉及自然保护地优化管控分区及撤销事项。
三、进一步整合优化结果
晋城市于2025年7月17日组织召开了高平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论证报告评审会。经论证,高平市自然保护地由2处变化为1处,面积由1118.66公顷变为1136.56公顷,增加17.90公顷(均为永农占比超过90%的“天窗”),具体情况见下表。
高平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对比一览表(单位:公顷)
序 号 |
“原方案”自然保护地 |
回填 |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 | |||||||
保护地名称 |
类型 |
级别 |
总面积 |
个数 |
面积 |
保护地名 称 |
类型 |
级别 |
总面积 | |
1 |
七佛山 地方级 森林公园 |
森林 公园 |
地 方 级 |
972.01 |
20 |
17.90 |
七佛山 地方级 森林公园 |
森林 公园 |
地 方 级 |
1136.56 |
2 |
高平市丹 河地方级 湿地公园 |
湿地 公园 |
地 方 级 |
146.65 |
0 |
0.00 | ||||
总计 |
2处 |
2类 |
1118.66 |
20 |
17.90 |
1处 |
1类 |
1136.56 |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高平市林业局反馈,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356—5222327
邮箱:gpslyj5222327@163.com
高平市林业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