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 社会 信用 代码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当前状态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140500713630897U | 关于国网晋城供电公司2025年第一批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220kV神良线19#-52#综合改造)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 高林资许准 〔2026〕2号 |
核准 | 一、同意该项目使用高平市寺庄镇集体林地面积0.4052公顷,其中:柏枝庄村0.1396公顷、高良村0.0346公顷、管寨村0.1343公顷、西德义村0.0786公顷、德义庄村0.0120公顷、西曲村0.0061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要严格遵守护林防火有关规定,严防森林火灾。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五、寺庄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 |
2026-4-13 | 有效 | 2026-4-13 | 2028-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