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 社会 信用 代码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当前状态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伯方煤矿分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140000111200566Q | 关于韩王山联办林场瞭望塔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 | 高林资许准 〔2026〕6号 |
核准 | 一、同意该项目使用高平市伯方煤矿联办林场集体林地0.2122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要严格遵守护林防火有关规定,严防森林火灾。 四、该项目属于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北城街街道办事处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 |
2026-7-3 | 有效 | 2026-7-3 | 2099-12-31 |
| 中联煤层气(山西)有限责任公司沁水分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140589MA7Y5C9328 | 关于山西沁水盆地柿庄南区块2026年第一期煤层气勘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草地的批复 | 高林资许准 〔2026〕7号 |
核准 | 一、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高平市野川镇圪台村集体林地0.4230公顷、集体草原0.1650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依法依规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草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要严格遵守护林防火有关规定,严防森林火灾。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恢复植被和林业、草原生产条件。 五、野川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使用林地、草地情况进行监督。 |
2026-7-15 | 有效 | 2026-7-15 | 2028-7-15 |
| 中联煤层气(山西)有限责任公司沁水分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140589MA7Y5C9328 | 关于山西沁水盆地南部煤层气直井开发示范工程(二期)高平片区(续期)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 高林资许准 〔2026〕8号 |
核准 | 一、同意该项目(续期)临时使用高平市林地0.5734公顷,其中:董峰林场国有林地0.4819公顷、原村乡陈山村集体林地0.0915公顷。 二、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要严格遵守护林防火有关规定,严防森林火灾。 三、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延续至2027年12月22日),期满后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内容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四、原村乡人民政府、高平市董峰林场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监督。 |
2026-7-15 | 有效 | 2025-12-22 | 2027-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