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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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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深化林木采伐改革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9-19 发布机构: 高平市林业局

《高平市深化林木采伐改革优化林木采伐管理

工作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办发〔2024〕4号)精神,解决我市当前林木采伐管理中工作量大、管理粗放、监管难、职责重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林木采伐管理服务水平,探索林木高质量发展途径,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实现管理机制转变:推动主管部门从统一管理向分类管理、事前审批管理向伐后监督管理、限制管理向服务管理转变,将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交由村支两委及村民等组织自治。

优化管理与审批:探索人工商品林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改革,简化报批程序,实现管理简便、运作高效、程序简单的审批管理,达成“活而不乱、管而不死”“越采越多,越采越好”目标。

明确适用范围:覆盖全市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林权存在纠纷、抵押期等情况不纳入。

三、主要内容

便捷申请:推行“林木采伐APP”(从国家林草局资源司等网站下载)和在线申请,提供“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理”等服务,方便林农提交申请、查询进度。

简化审批:林农个人15立方米以下人工商品林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提交材料及承诺即可领证,一年限申请3次且不得连片化整为零申请。

创新商品林管理:经营者自主确定主伐年龄、采伐类型与方式,按坡度分档控制皆伐面积,短轮伐期用材林皆伐按面积审批,简化调查因子与作业设计材料。

完善配套:公开主要树种材积表、采伐限额及审批情况;同步办理附带性采伐申请;紧急情况可先行采伐,30日内报市林业局。

保障监管:推行便民服务,20%采伐小班“双随机”抽查,确保伐后下一造林季节完成更新,不合格者限期整改,依规处罚。

四、关键词解释

告知承诺制审批:林农明确采伐信息并承诺材料真实、无林权纠纷等,发证机关凭材料及承诺发放采伐许可证,实现“零跑腿”。

短轮伐期用材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其皆伐试行按面积审批,以《高平市2022年林草湿融合成果》数据库小班公顷蓄积测算限额,忽略采伐株数等因子。

迹地更新:采伐后在原林地造林,由市林业局指导、乡镇监督,采伐人与林地使用权人共同承担责任,需在下一造林季节完成,更新质量需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