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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林业局

高平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1

高平市林业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高平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高平市林业局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布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http://www.sxgp.gov.cn/)“高平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高平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高平市育红街24号,联系电话:0356-5222327。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以来,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围绕构建服务型政府,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2022年度,我局通过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涉及政策文件18条、工作动态类64条、政协提案答复2条,对所有需要公开的林业事项,做到了依法公开、公示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局党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将涉林政务公开年度任务分解到相关股室,明确责任人、责任领导,确保信息公开落实落细。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事后监管制度等审查机制,信息发布人员严格遵守“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制”规定,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观、文字关,为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提供有效保障。通过加强管理,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安全有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平台建设工作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按照市政府办要求,做好了市政府网站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管理工作,按要求开设了各类栏目,对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及时进行了公布;二是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我局确定定期编制、分部门落实、分部门审核,办公室公开的工作规程,将大量的信息编制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逐级进行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既实现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又保证了公开信息不涉密。三是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信访回复、市长热线、互联网+监管、“双公示”等信息报送工作,公开信息工作实现了规范化、长效化。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提高群众对我市林业工作的知晓度,保障了公民知情权。2022年,根据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实际,加大对绿化项目、森林防火、资源管理、林业执法、部门预算等工作的公开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广泛征求群众对门户网站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建立良好的干群、政群互动关系,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另一方面是解读回应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野生动物、林业改革、护林防火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创新意识,创新公开形式,推动解读形式多元化,通过更加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解读效果,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