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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23/2020-0004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标      题: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市市监办发〔2020〕9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2日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02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高市市监办发〔2020〕94号

综合行政执法队、基层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学校食品安全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期,全市学校和幼儿园陆续开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通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全市幼儿园、中小学食堂的监督检查。

1.证照是否齐全。重点检查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于无证供餐或许可证即将到期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立即督促其申请办证或做好食品经营许可换证工作,确保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依法持证、亮证经营。

    2.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各中小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是否落实校区(园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是否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是否定期开展自查。

3.环境是否卫生。重点检查厨房环境、就餐环境、食品贮存环境是否清洁卫生,是否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是否采取必要的防尘、防蝇、防鼠、防其它病霉微生物措施。食堂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蓄水池、直饮水、桶装水等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并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卫生管理工作,防止污染。

4.食品原材料是否合格。重点检查采购的原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禁止采购无标签、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原辅料,仔细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照并要求加盖红章。肉及肉制品是否经过动物检疫,并索取“两证一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非洲猪瘟检测报告),采购的食品原辅料是否按照要求贮存,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

5.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重点检查食品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各食堂的餐饮具消毒设施是否满足实际需求且运行正常,是否有专用的餐饮具保洁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加工工具、容器是否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每餐供应的饭菜是否按规定留样并记录留样台账。

6.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重点检查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每天进行晨检,是否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是否按规范操作,是否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

学校食堂开始供餐后,各学校应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加强食材存储、加工和备餐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对食堂采购的冷链食品,各学校要主动协调并配合疾控部门进行采样、抽查、检测。

(二)加强对校园内经营食品的商店及校园周边小商店、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的监督检查。

校园及周边生产经营食品的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是否规范经营。是否严格执行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重点检查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经营范围是否在证照规定范围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是否存在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的“三无产品”现象,是否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现象,对“五毛食品”、肉制品、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糖果、饮料等重点检查。各学校应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

(三)全面推行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利用互联网向社会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示食品原辅料来源、环境卫生、餐用具洗消等,让家长、社会共同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提升学校餐饮服务质量。

(四)各学校要加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氛围。

倡导“光盘行动”,绿色消费,加强文明餐桌建设。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要求,指导学校食堂规范操作,加强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控制点管理,防止因食材贮存和加工不当造成的浪费行为。

三、工作安排

各学校应做好开学前食品安全准备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学后,各市场监管所对学校食堂进行逐一排查,食品安全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摸排安全隐患,寻求改进对策,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意识,使学校餐饮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检查结束后,及时汇总形成小结报至餐饮监管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对本辖区内的学校及周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部门要互相沟通,落实秋季开学会议精神,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各类线索和相关材料的移送、信息通报和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加强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对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活动阶段性成果、办理的典型案例等内容开展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和认知度,为专项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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