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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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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23/2026-0005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18日
标      题: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18日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发布日期: 2026-05-18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

 2.实施检查:行政检查的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 

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