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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总结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9-13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总结报告


2022年,我市继续坚持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工作,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更好作用,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组织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2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高政发〔2019〕16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7月28日,我办召开了2022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参会人员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行了学习培训,对2022年度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成员单位将2015-2017年度及2021年度制定的、2022年度新增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清理并将结果按时上报。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第四条“原则上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办印发了《关于调整高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高市竞争联办发〔2022〕1号),对高平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络员进行了调整,政府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并增加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审计局、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共3个成员单位,要求新增成员单位根据高市竞争联办〔2019〕4号文件要求完善内部机制,目前,新增的3个成员单位均已制定了内部审查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办于今年9月,将《晋城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进行了转发。我办将市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反馈机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畅通了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今年1月以来,我办共收到20个单位拟以政府、政府办名义出台的52份文件咨询,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我办给出了审查建议,建议6份文件需要审查,46份文件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建议不需要审查;

我办于今年9月23日迎来了晋城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立信中正(重庆)第三方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第三方评估,评估人员现场查看了相关资料,并抽取30份文件带走评估,目前后续评估正在进行之中。

我办计划于今年年底前与立信中正(重庆)第三方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签订第三方评估合同,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

我办还在商场、超市、药店、酒店、食品店及各成员单位开展了公平竞争宣传活动,让群众充分认识到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性,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总局决定开展2022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我办正在积极筹备之中。

二、今年以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安排,依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要求各成员单位对各自印发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自2022年1月至今,政府办和各成员单位共印发文件2488件,其中需要公平竞争审查的11件,不需要公平竞争审查的2477件。

自2019年我市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来,截至2022年11月10日,各成员单位均未接到涉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产业政策措施与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存在冲突。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普遍下行情况下,产业政策具备重要作用,但因部分政府产业主管部门在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时只关注产业发展、竞争力等特定政策目标,缺乏通盘考虑,易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若严格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则可能导致产业政策无法出台,如何平衡产业政策与公平竞争审查的关系,亟待加强研究。二是公平竞争审查方式需进一步完善。当前,公平竞争审查以自我审查为主,虽然有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等方式作为补充,但审查机关在审查时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扮演双重角色,易受政绩等因素影响,导致把关不严,自我审查动力不足,个别部门甚至对审查工作敷衍了事、流于形式。同时由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业性较强,各部门普遍存在人才缺乏、审查能力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对新技术、新行业、新业态、新模式中隐蔽性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审查能力不足。    

四、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

(一)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在抖音、快手、B站等公众新平台制作播放公平竞争宣传片,在全社会弘扬以公平竞争保障和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理念。

(二)建议增加公平竞争培训数量和质量。将培训对象不再仅限于各部门联络员,由于各部门制定的内部审查机制中审查主体可自行选择为特定部门(如法制科、办公室等),也可选择为内部科、股室自行审查,联络员因职位变动致使后人不知前人事,可增加法制部门及易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的科、股室参加培训次数,切实提升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水准;另因各成员部门管理职能各不相同,在出台文件时易违反的审查标准也不尽相同,而第三方评估单位因限于保密规定不能向违反标准出台文件部门以外的单位告知违反审查标准的内容,为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水平,建议将各部门易犯错误在隐去具体单位名称后发放给所属部门进行学习培训,降低违反标准出台文件的频次。

(三)建议加强调研,以案促学,提高全民公平竞争意识。因人民群众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普遍不了解,因此有必要对各行业、各领域企业、私营业主、个体户开展走访活动,通过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行政相对人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评价,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处理;同时应及时收集国内、省内曝光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编印并发放指导手册,提升各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