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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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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高平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2-14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高平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振文委员: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音乐清吧’新型业态监管”的建议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反映了音乐清吧存在的问题,对如何消除隐患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您的建议一是明确指出音乐清吧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二是就如何做好音乐清吧管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二、我市酒吧(含清吧)的现状

(一)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正常营业的酒吧(含清吧,下同)11家,均位于市区临街位置,经营规模大小不一,经营面积均在100至250m²之间,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等三项。经我局调查了解,我市酒吧场所内现经营的主要是酒水(以啤酒为主,兼有白酒、洋酒、饮料),同时提供一些瓜子、锅巴等小零食,受经营条件限制,核准有餐饮服务的四家酒吧均未设置厨房,未实际提供餐饮服务。酒吧均办理了相关证照,不存在超出登记经营范围进行经营行为,且均在所属辖区派出所备案。我市的酒吧均不配备舞池,不能进行现场表演,酒吧内的灯光设计、音响设备、低音炮等设备均为烘托气氛所设,除个别酒吧有驻唱歌手外,场内音乐均为电脑控制播放,顾客不能点歌,更不能演唱。酒吧负责人表示,在前期装修中,均设置有隔音设施,未发生因噪音扰民被投诉的情况。

(二)我局履行职责情况。近年来,酒吧发展较快,是当今青年一代娱乐休闲的重要场所。作为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场所,其行业主管部门是商业(工信)部门,我局仅对其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就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经我市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反馈,酒吧的消防验收问题应由住建部门负责,消防救援大队未收到任何一家酒吧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根据现行消防规范和相关管理要求,消防救援大队已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市营业中的酒吧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其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进行规范,督促其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对其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在其主要通道、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指示标志,使广大群众进入场所时,及时关注消防安全,了解消防常识,提高防范意识,全面提升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能力。公安局也将加大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酒吧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与市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共同努力,加大监管力度,针对酒吧结构复杂、营业时间晚、噪音超标等特点,组织人员对酒吧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娱乐场所开展联合检查,审查其经营资质,检查其食品安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查阅其各项制度、记录、档案,以及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管理情况等,不定时抽查其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严防失控漏管,进一步提高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水平。同时,借助各级媒体,深入酒吧,通过口头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酒吧工作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我局也将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明确酒吧主管部门及职责,推进酒吧各项制度的建立及完善,形成监管合力,促进酒吧健康有序发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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