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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高平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2-14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高平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杨芳委员: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开办社区老年食堂”的建议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如何办好老年食堂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您的建议一是明确指出开办社区老年食堂的重要意义,二是就如何办好社区老年食堂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二、我市老年食堂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我市现有老年食堂15所,分布于各乡镇办敬老院,由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暂无向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的社区老年食堂。

(二)我局职责情况。老年食堂是一种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机构,其应由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乡(镇、办事处)、社区(村)等部门联合筹办,我局加强对其经营资质审查及食品安全的监管。

建设社区老年食堂不仅能够解决老年人的用餐问题,更能体现党、政府和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能够改变、改善老人晚年的生活方式和条件,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但这一举措的实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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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