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场北罚字〔2021〕12号 | 高平市北诗镇西韩村国胜煤球厂用不合格原料冒充合格原料生产民用型煤产品案 | 高平市北诗镇西韩村国胜煤球厂 | 92140581MA0GWT8X6T | 张国胜 | 用不合格原料冒充合格原料生产民用型煤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罚款240元。 | 2021.2.5 完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2.3 |